運輸署提醒私家車司機,今年11月起,未滿8歲的兒童,除非身高達1.35米,否則無論坐在私家車前排或後排,均必須使用兒童束縛設備,例如安全座椅。
發言人表示,新規定目的是加強保障兒童乘車安全,指兒童束縛設備可在交通意外中,有效保護年幼乘客,大幅減低死亡或重傷風險;又指除傳統設計的兒童安全座椅外,市面上亦有各類便攜式兒童束縛設備可供選擇,例如安全帶調節器、穿戴式安全約束背心、可折疊幼兒增高座位等。發言人又提醒,選購相關設備時,應選擇適合兒童年齡及身形的設備,並留意包裝說明和遵照指引安裝。
署方指,若司機違反規定,警方可發出23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若案情嚴重,可交由法庭處理,最高可判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