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長林定國在本台節目指,在港設立的國際調解院總部正在籌備當中,將設國與國爭議及一般商事兩個調解員名冊,並有數目限制,爭議雙方可按個案性質,例如商業投資等,在名冊揀選取合適的調解員。至於收費,未來會由調解院理事會訂立規則時,一併制定。他說,希望爭取有更多香港人加入調解員名冊,而調解院總部秘書處將由五湖四海有能之士組成,同樣希望有更多香港人參與。
他説調解院目前有33個簽約成員國,總部設於香港,反映成員國認同香港的便利和優勢,形容是加持和信心保證,確立香港國際服務中心地位。
林定國又指,早前分別到荷蘭、法國和意大利三個「大陸法」國家,推廣香港普通法優勢,指兩種法系有原則性差異,若要吸引外地利用香港專業法律服務,必須增加外界對香港和一國兩制的認識。他說不能單向推銷香港,認為面對面接觸商界和法律界,可作更好解說。
他又指,本港與國際法律機構,有借調人員安排,讓香港年輕法律人員,可參與國際法律業務,幫助說好香港實力和故事,又希望有更多國際法律機構,來港設立亞太區辦事處,加強與本港聯繫。
林定國:維護國安要居安思危
林定國又指,維護國家安全要居安思危,比喻指即使治安好,出門都應鎖好門,又重申部分所謂「軟對抗」,已屬犯法行為,認為毋須用到「軟對抗」,將事情複雜化,只要有充分證據和適用的法律原則,政府就會依法辦事,並交由法庭裁決。至於部分不屬於違法的行為,或以虛假和誤導性內容引起市民對政府和中央負面情緒和憎恨,林定國說政府要正視,但非「要拉要鎖」,而是作出糾正,以正視聽。
林定國指,需要增加市民對國家和香港的認識,從而讓他們有理性基礎,對特區和中央政府作持平中立判斷。他又説,完善國家安全法律和機制後,可有更多空間優化其他方面法律,包括令商業法律更與時並進,及令法律程序更電子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