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清洗1360萬元黑錢,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洗黑錢罪成,判監3年11個月。

案情指,案發時40歲的涉案男子,在2022年10月借出銀行戶口處理犯罪得益,前年被捕。他原本被判監禁3年2個月,但警方申請加刑4分1獲批,法庭最後在考慮其他因素後,決定判監3年11個月。

警方提醒市民,切勿租借或賣出個人銀行或支付工具戶口,以免被騙徒利用作洗黑錢及收受騙款,否則有機會觸犯詐騙及洗黑錢罪,最高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