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8人,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向客戶運送電子煙,以收取37萬元賄款。各人獲准保釋,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署調查指,其中一名被告、41歲電子煙網店經營者張維艇,涉嫌先後接觸一名順豐站助理,以及一名收派員,分別向兩人提出支付報酬,以換取他們協助透過順豐,運送電子煙。該名順豐站助理,其後獲得順豐站主管默許,亦與涉案收派員,尋求所屬順豐站的同事協助運送郵包。調查指,涉案電子煙網店的相關戶口,在去年6月至今年4月期間,共收取約3000萬元。
另外,廉署調查指,張維艇太太陳美君的戶口,亦懷疑有份收取貨款;而案中另一被告、37歲蘇永成,則涉嫌負責協助出售及包裝電子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