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指,過去10年共接獲1439宗僱員工作期間,非因意外或職業病死亡的個案,平均每年有143宗,絕大多數是因心腦血管病而死亡。勞工處已完成處理超過97%個案,每宗平均申索款額約為89萬元,當中絕大部分都是家屬與僱主達成和解協議,或家屬沒有繼續追討。勞工處正跟進餘下的42宗個案。
有立法會議員關注,政府會否制訂「工作過勞」的定義。勞工及福利局回覆指,「工作過勞」並非醫學診斷,又指國際勞工組織沒有就「工作過勞」致死作定義,國際亦沒有準則,而香港現行的《僱員補償條例》,已保障僱員因工作導致傷亡,家屬可追討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