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5歲入境男子管有未完稅香煙,未有向海關申報,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判監1個月2星期。

被告在今年8月28日,經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入境本港,海關人員上前截查時,在他身上檢獲983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約4000元,應課稅值約3200元。

海關歡迎法庭判刑,認為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