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施政報告》提出年內開始分階段實施「第一層審批」新藥註冊機制,衞生署今日開始接受註冊申請,首階段涵蓋含有已在港註冊化學元素的藥物申請延伸應用,例如新適應症、新劑量、新用法用量和新劑型等。署方已去信通知藥業組織及持份者,例如藥劑製品註冊證明書持有人及申請人,並將於下月舉辦網上簡介講座介紹。

政府目標於2030年全面涵蓋所有藥劑製品,使香港能夠基於臨床數據,自主評估及審批新藥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加快創新藥械引入,實現「好藥港用、好械港用」。

「第一層審批」是新藥註冊監管程序,涵蓋臨床前試驗、臨床研究、藥物警戒、製造及品質控制等原始數據的獨立評估,確保藥物在上市前後的安全、效能及素質。以「第一層審批」方式審批申請,無須再依賴及等待非本地的註冊許可,將加快新藥引入及臨床應用。醫管局的引進創新藥物及醫療器械辦公室,亦會在確定本地病人對創新藥物治療的需要及效益後,主動聯絡創新藥械生產商,善用「1+」機制註冊,將符合病人利益及具成本效益的創新藥械引入香港。

為邁向「第一層審批」,政府於2023年推出「1+」藥物審批機制,至今有19款新藥獲批准註冊,其中7款獲納入醫管局藥物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