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發布《網絡安全報告》,指本港去年錄得逾3.1萬宗科技罪案,按年下跌6.9%,逾80%為網上騙案;不過損失金額按年升23.2%,高達63.2億元。去年最高損失金額的案件,事主的即時通訊軟件帳戶遭騎劫,騙徒利用「深偽技術」,假冒「加密貨幣挖礦機廠商」職員,誘使事主轉帳購買挖礦機,最終事主損失1.45億元。

至於今年首季,本港錄得6500多宗科技罪案,按年下跌15.3%;損失金額則按年下跌10%,至12.9億元。期內最大宗的入侵系統案,涉及一名加密貨幣交易平台外判員工,涉嫌利用系統漏洞,竊取客戶電子錢包資料,轉走約2000萬元加密貨幣。

有偵察活動針對政府部門 惟服務沒因而中斷

網絡威脅方面,警方去年處理超過3500萬項網絡威脅情報,按年升近40%;其中針對本港的情報有154萬項,按年多2.4倍。當中系統安全漏洞佔比最高,達34%,主要是針對過時或有漏洞的應用組件和程序庫等,利用高危遠端執行程式碼漏洞攻擊。網絡釣魚佔27%,涵蓋即時通訊軟件、網上銀行及政府繳費服務等。

至於偵察活動則佔17%,涉及透過端口掃描及版本偵測等,攻擊意外曝露公共網絡系統。網罪科總警司林焯豪表示,有偵察活動針對政府部門及關鍵基礎設施,但過去一年並沒有政府部門或關鍵基礎設施,因網絡攻擊導致服務中斷。

網罪科網絡安全組警司許綺惠表示,偵察活動主要針對政府部門、運輸及醫療界,因為機構儲存大量敏感資料,容易成為黑客目標;經評估後,銀行及通訊業亦屬高危界別,因關聯系統較多、顧客服務界面廣,增加被攻擊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