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閣,第三批居民獲安排今日第二次上樓執拾。
17樓住戶李先生聯同太太上樓,他指取走日用品就足夠,期望日後重返單位居住。李先生表明不打算出售業權,指當初夫妻二人在全港多區看過數百個單位,最後因宏志閣的地段好、住得舒服,即使樓齡高亦照買,只入住單位約3年,又說不介意附近大樓曾遭遇火災。
李先生期望召開業主大會,讓宏志閣業主在現場就出售業權表決及點票,過程公開透明,而非透過「一戶一社工」及當局的解說隊收集意見,再由政府公布。
居民將寫有「愛回家」畫作貼在玻璃窗
高小姐重返娘家協助住在13樓的父母執拾,指母親抵達樓下時已情緒激動。高小姐亦帶同兒子的畫作貼在玻璃窗,上面畫有彩虹及愛心,又寫上「愛回家」三個大字,表達對宏福苑的感情,認為亦是宏福苑居民的心聲。她說,大火後入住臨時居所,經常質疑是否真正的家,形容居民家園盡毀,如同失去自己的根。
至於會否出售單位業權,高小姐說父母居於宏志閣逾40年,有深厚感情,但大火後對重返單位居住感到不安,難以取捨,心情矛盾。她不滿政府的長遠安置方案,形容當局如同扣押了居民的單位,只讓居民選擇出售或者不出售,認為並非對等交易,期望有更多選擇,包括修復樓宇後讓居民重返單位居住。她又擔心,在政府的「特設銷售計劃」下,居民會因想「鬥快」揀樓而做錯重大決定;又指居民對售賣業權事項沒有專業知識,特別是長者,但沒有人伸出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