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分階段落實《私營醫療機構條例》。醫務衛生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為防止不法分子在處所,使用令公眾誤以為提供醫療服務的名稱或描述,計劃最早明年底起,禁止任何未獲衛生署長批准的處所,以「醫學」、「醫療」及「治療」等31組相類詞語,應用及顯示在處所提供的服務。當局亦建議新加入5組禁用詞語,涵蓋近年衍生與醫學相類的詞語。政府會適時訂立生效日期公告,實施相關條例。

局方又指,自去年10月起,接受診所牌照及小型執業診所豁免書申請,截至本月,共接獲813宗診所牌照申請,及3026宗小型執業診所豁免書申請,估計約八成診所已提交申請,衛生署已簽發118張診所牌照,及2900多份小型執業診所豁免書,衞生署正全力進行審批,預計診所法定規管最早同樣在明年底全面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