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早前表示,將在10月1日開始,在政府各部門推行「公務員評核制度優化計劃」第一期,要求按照常態分佈,即是俗稱「拉Curve」,評核公務員表現。局方向立法會提供文件,指會先在各部門選定1至2個負責核心政策職能、具規模及多層職級的部門中推行。

局方指,機制將由職系部門首長督導,已促請首長向評核人員強調,需如實按時評核,並保持一致標準,如評核人員未履行職責,會反映在工作表現中,例如評核報告有關「員工管理」一項,不會獲「良好」評級,嚴重者甚至可被質疑判斷力。

評級百分比屬指導性 例外須有理據支持

在新機制下,局方就6級評級制,制定「指導性評級百分比分布」,各部門首長可因應部門情況,在百分比的正或負5%緩衝範圍內,調整部門評級分布。其中第一及第二級,最多可分別佔一成及兩成,第三級最少佔一半;而評為第四至六級、不獲發增薪點的公務員,就最少佔一成,經計算緩衝範圍後,最低佔5%。

局方指,理解部分部門或職系,整體和個人表現較好,強調並非硬性要求無論如何至少有5%人員,被評為第四至六級,但指出首長要留意例外人員須有充分理據支持。若有職系在評級制的兩極百分比超出上下限,局方會要求首長解釋,並會與所屬決策局檢視,有否需改善的地方。

局方又指,會提升每項評級的清晰度,舉例第一級經修訂描述,是「工作持續遠超同級標準」,而第六級的描述,是工作表現差劣,持續遠低於職級最低標準。

局方指,會在第一期完成兩個評核周期後,檢討計劃成效,決定未來路向。

周小松支持加強督導評核人員 指過往或因評核人員令制度太寬鬆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委員會主席、勞聯周小松表示,對硬性為公務員評級制定百分比有保留,但認同要加強督導評核人員,要求他們如實作評價,指出過往評核制度被指太寬鬆,問題很大程度出在評核人員上。

局方在文件又提到,如人員被評為第四級或以下,會暫停發放增薪點6個月。在指定暫停期屆滿前,主管當局須評估,決定受評人是否在暫停期後可獲發增薪點。周小松指,日後如有大批人員被評為四至六級,政府要做好準備,加強協助及培訓相關人員,督導他們作出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