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分階段落實《私營醫療機構條例》,醫務衛生局計劃最早明年底起,禁止任何未獲衛生署長批准的處所,以「醫學」、「醫療」及「治療」等31組相類詞語,應用及顯示在處所提供的服務;亦建議新加入5組禁用詞語,涵蓋近年衍生與醫學相類的詞語。醫務衛生局長盧寵茂在立法會一個事務委員會表示,政策旨在防止不法分子巧立名目,使用令公眾誤以為提供醫療服務的名稱或描述,誤導公眾。
 
專業動力方國珊指,條例未能規管「科技美學」及「細胞復修」等美容院高風險入侵性程序,關注當局如何處理灰色地帶。選委界陳永光關注當局會否將中醫療法相關詞語納入規管。

盧寵茂指,無可能將所有詞語納入名單,或存在「掛一漏萬」,而處所亦可能使用其他詞語「打擦邊球」,稱若處所提供的服務必須由註冊醫護人員提供或牽涉醫療程序,當局將以現行條例規管,例如以《中醫藥條例》規管針灸及推拿服務,若涉及非法行醫,則會執法保障市民權益。

盧寵茂:將按風險為本原則規管醫療專業

醫務衛生局表示將不時檢視現行規管醫護專業人員的法例,按需要提出修訂。保險界陳沛良關注,現行法例未有包含言語治療師、心理學家及營養師等專業,規管力度不足。盧寵茂表示,規管的原則是以風險為本,法定註冊可能帶來掣肘,未必是最有效方法,而言語治療、心理學的醫療程序風險一般較低,現正採用認可醫療專業註冊計劃,希望團體繼續加強代表性,推動專業發展。
 
至於有議員關注或有自稱心理學家執業,未有加入認可醫療專業註冊計劃。衛生署就指,註冊計劃下的5個團體,包括營養師學院、臨床及教育心理學家公會,目前均已經達到認可標準,將會以是否程序涉及介入或入侵風險、服務量及團體認受性等,考慮未來規管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