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的宏福苑法團管理人合安發通告,交代召開業主大會的具體籌備工作進度,指已從土地註冊處取得不少於5%聯署業主的資料,並通知相關業主盡快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簽名樣本,以作核實;同時正向「一戶一社工」尋求協助,跟進超過350個暫未能聯絡的單位,以完善業主通訊資料,及了解火災中離世人士的遺產承辦進度,以在保障所有業主權益的前提下召開業主大會。合安亦正物色能容納最少1000人及可於周六或周日持續開會6小時的合適場地。
合安早前申請延長籌備業主特別大會的法定時限,被土地審裁處駁回。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今日是宏福苑舉行業主大會的法定最後限期。合安在通告中表示,明白業主期望盡快召開大會,強調始終以保障全體業主權益為依歸,會繼續積極協調跟進,務求盡快落實安排。合安的法律團隊亦正研究土地審裁處的判詞,以確保後續工作依法合規推進。
另外,合安表示會繼續履行管理人的職務,包括落實退款安排。截至昨日,已有超過七成半合資格業主登記退款。
民政總署:會持續向合安提供協助
民政總署回覆查詢表示,合安會繼續竭盡所能,核實業主簽署並物色合適的場地,在保障所有宏福苑業主權益的前提下,促成業主大會召開。民政事務總署及地區民政事務處會持續向合安提供適切協助。
署方未有正面回應合安能否在今日限期內舉行大會,亦未有回應若未能如期召開,署方會否定性為違反《建築物管理條例》,對合安採取法律行動。
湯家驊:情況膠著 即使明日召開大會亦不具法律效力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合安未有在法定期限內召開業主大會,做法或會違反民事法例,嚴重會遭解僱。不過他說,政府當初聘請合安,主要是為了處理保險事宜,並非召開業主大會;一旦合安遭解僱,會變相令保險問題無人跟進,形容現時情況膠著,沒甚麼可以做。他又說,預料宏福苑業主將陸續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部分業權將轉到政府手上,屆時當局將有多一個介入渠道,形勢或會改變。
湯家驊接受訪問時談到,即使合安明天成功召開業主大會,議程都會因法定期限已過而不具法律效力,宏福苑居民只能重新聯署;又指他們理論上可向法庭申請禁制令,要求合安召開業主大會,但會牽涉繁複的法律程序,需花費大量時間,亦所費不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