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球職業聯賽聯合會公布多項新政策,涉及球會財務約定、准入、轉讓、參賽資格遞補等,明確規定球會若違規簽署「陰陽合同」將被罰降班。
文件要求,中超球會單一財政年度稅前總支出不得超過6億元人民幣 、中甲2億、中乙5000萬元;國內球員稅前年薪限額為中超500萬元、中甲300萬元、中乙120萬元;外援個人稅前年薪限額為中超300萬歐元、中甲150萬歐元;外援稅前年薪總額限額為中超1000萬歐元、中甲400萬歐元。
中足聯規定,球會如採取弄虛作假、故意隱瞞等方式與球員簽訂「陰陽合同」或違規發放薪酬,一經查實,即剝奪該球會當賽季比賽成績,並在下一年度降至低一級別聯賽,涉事球員將被處以禁賽24個月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