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HK)表示,由於歐盟決定在2015年取消強制企業刊發季度報告的安排,上市委員會相信短期內,已毋須考慮就強制港上市公司、須刊發季度業績進行諮詢,意味實行的機會頗低。不過,上市委員會亦認為,無必要改變現時企業可自願地披露季績的「建議最佳常規」。現時上市條例規定,本港的上市公司,只須每半年度發表一次業績,原本港交所希望跟隨內地及外圍市場,轉為要求發表季度業績,惟過去十年的多次諮詢,均遇到不少反對聲音,認為會加重企業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