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公布兩項有關離岸人民幣債券回購業務的優化安排,以進一步便利「債券通」北向通投資者參與離岸人民幣債券回購業務。具體措施包括支持抵押品債券在回購期間再使用、以及支持以港元、美元和歐元結算。措施將於8月25日正式啟動。

金管局表示,經總結經驗和充分考慮市場建議,並與內地監管機構溝通,今次優化措施將按照國際慣例,允許抵押券在回購期間再使用,以提升抵押品使用效率,進一步降低市場機構的融資成本,提升流動性管理效率。

金管局又指,現時離岸人民幣回購業務僅限於以人民幣單幣種結算,經今次優化後便利參與機構按實際需要,以持有的在岸人民幣債券持倉,進行多幣種資金融通,豐富流動性管理工具,也有助於提升在岸債券的吸引力。

金管局同時宣布,離岸人民幣債券回購交易參與機構,包括所有已入市的「債券通」北向通投資者。而參與機構在「債券通」北向通下持有的債券,以及透過離岸回購交易取得的抵押券都合符資格,不限券種。做市商由金管局指定的11家一級流動性提供銀行擔任,每筆回購交易應至少有一方交易對手是做市商機構。

交易可以通過場外雙邊交易,即採用「債券通」北向通交易方式,透過境內外基礎設施聯通方式、透過境外電子交易平台、或境內電子交易平台開展。結算會在CMU的回購服務下完成。結算幣種包括人民幣、港元、美元和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