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前總統李明博涉貪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裁定罪名成立,判監15年及罰款130億韓圜,是繼盧泰愚、全斗煥及朴槿惠後,南韓憲政史上第四位被判有罪的前總統。

李明博被控十六項罪名中,有多項罪名成立,包括貪污240億韓圜,收受三星賄賂及造成國有財產流失。法院透過電視直播宣判過程,七十七歲的李明博因為健康問題及不滿直播安排而缺席庭審。他早前否認全部控罪,指責是政治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