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公布新法規,監管大型科網企業,以防反競爭行為及造成壟斷,相信是要針對亞馬遜、蘋果公司、Facebook及Google等美國企業,如果他們不公平對待競爭對手,或未有在平台上保護用戶,將面臨巨額罰款,甚至被迫分拆。
其中的《數碼市場法》,針對市值達650億美元的企業,必須與對手分享部分信息,並要向監管部門報告併購計劃,以防收購對手扼殺競爭,一旦違規,可處以相當於全年營業額一成的罰款,最後手段是要求分拆;至於《數碼服務法》就針對有超過4500萬用戶的網上平台,要求他們採取更多措施處理非法內容、濫用平台侵犯基本人權的行為、蓄意操控平台以影響選舉及公共衛生等,違規可處以全年營業額6%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