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東京銀座錶行劫案,其中一名20歲被告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東京地方法院法官蛭田圓香判刑時表示,被告膽大妄為、犯罪手法危險、性質惡劣,又指他案發時在車內待命,開車接載其他匪徒逃逸,扮演了重要角色;但由於他與受害店舖員工達成和解,而且犯罪行為被認為受到成長經歷和精神上不成熟的影響,因此獲得減刑。控方要求將他判囚7年。

案發在今年5月初,3名蒙面賊人闖入銀座一間高級錶行,劫走74隻錶,總值約3億日圓,折合約1600萬港元,得手後登上接應的私家車逃去。案中共有6人被捕,部份是16至19歲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