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政府將總統李在明2024年擔任共同民主黨黨魁期間,在釜山遇刺的案件,正式定性為恐怖襲擊,是當地2016年制定《反恐法》後首次將特定案件定性為恐襲。總理室表示,疑犯的行為符合《反恐法》所規定的恐襲行為,法制處亦完成法律審查。警察將成立專項工作組調查。

案發在2024年1月2日,李在明到釜山加德島出席活動時,被一名假扮支持者的男子持刀刺傷左頸,送院接受緊急血管重建手術,一度在重症監護室留醫。67歲男疑犯被當場制服拘捕,他供稱想殺死李在明,阻止他當選下屆總統。他其後被裁定企圖謀殺及違反選舉法罪成,判囚15年,接受保護觀察5年。

執政陣營質疑,尹錫悅前政府時期的國家情報院和反恐中心,未有將事件定性為恐襲,甚至銷毀現場證據、淡化和歪曲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