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的何俊仁在一個論壇上說,副局長有機會署任問責局長職務,負責平衡社會利益及分配資源,因此特區政府批准持雙重國籍的人出任副局長,是缺乏政治判斷及常識。他建議當局立法,規定副局長必須由中國公民出任。不過,民建聯的譚耀宗說,基本法並無限制副局長的國籍安排,既然政府已作出委任,就應該讓副局長自行選擇是否放棄外國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