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說,勞工處下月會推行新措施,從僱員投訴欠薪開始一直跟進,直至僱員成功追回欠薪為止。張建宗回答立法會議員質詢時又說,現行的《僱傭條例》第64B條,已足夠涵蓋所有欠薪行為,現階段毋須修改。他說,去年共有一百二十六張欠薪傳票被定罪,比前年增加八成三,而今年首四個月的定罪傳票就有六十九張,比去年同期增加九成二,成效令人鼓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