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台節目主任陳敬創詐騙港台,在區域法院被判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法官指,這宗是不尋常案件,控罪嚴重,但被告是犯了技術錯誤,以走捷徑方式申報工作費用,無證據顯示被告從中得益。法官又說,被告的律師求情時說,使用9A表格申請開支,是港台慣常做法,但不可作為抗辯理由。 四十歲的陳敬創,被裁定在零一年二月至零二年二月,利用母親名義,詐騙港台共九萬三千多元的資料搜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