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戴婉瑩說,收到公屋租戶投訴,房署無妥善處理屋村公用設施損壞時引起受傷及財物損毀的個案,公署決定展開調查。公署指,房署只將索償個案交公證行處理,無調查事件起因及改善服務,認為房署無正視投訴。公屋商戶總會主席陳永成說,過去有商舖被水浸或渠務失修令貨物受損,涉及最多約十萬元,但房署指商戶要自行買保險,無跟進調查。房署回應指,將個案交公證行調查法律責任,與保險市場索償程序一致。房署會協助商戶清洗受爆喉影響的單位或安排調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