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何賢通說,雷曼事件發生後,至今收到八千多宗相關投訴,九成六投訴銷售過程,只有約百分之一點五投訴「迷你債券」這產品名稱。何賢通出席立法會雷曼小組聆訊時說,雖然證監會本身不負責審批產品名稱,但認為迷債的名稱沒有違反法例。 何賢通又重申,證監會只負責審批產品章程和宣傳單張,但宣傳單張不可能包含所有產品內容,中介人有責任評核產品風險和向客戶解釋產品。他下星期二會再出席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