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調查主任鄭思聰,上月被裁定偷紅酒罪名成立,今早在東區法院被判社會服務令一百二十小時。裁判官說,他知法犯法。三十五歲的被告,去年三月三十日,在太古城中心一間百貨公司的超級市場內,用較便宜貨品的條碼,遮蓋貴價紅酒的條碼,以一百五十元購買兩支合共一千三百多元的紅酒,最後被保安揭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