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環保部針對華北平原排污企業的地下水污染問題,早前展開專項檢查,四十日內檢查二萬五千多間排污企業,查處五百多宗環境違法行為,發現部分企業利用滲井、滲坑或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或坑塘排放,輸送或貯存污水,已責令四百多家企業限期改正,八十八家企業合共處罰六百多萬元,立案調查八十家企業。另外,環保部亦公佈今年首季有十三宗重點環境污染事件,處理情況,七宗涉及水體污染,其中四宗位於華北平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