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漁船被菲律賓公務船開槍掃射,造成一名漁民死亡事件,引起大陸關注。解放軍少將羅援接受內地傳媒訪問時表示,根據國際海洋法公約,今次出事的地點是在菲律賓的專屬經濟區內,但並非菲律賓十二海哩的領海,屬於交叉管理水域,因此台灣漁民作業捕魚,是合理合法的行為,菲律賓射擊漁船,除了是粗暴的非法行為,亦違反了國際公約。羅援指,台灣漁船與菲律賓方面發生衝突幾乎每年都有,漁民被打死的情況亦曾經發生,而相關事件經常以「不明船隻所為」而收場。他認為,台海兩岸的軍方,應探討在護漁等海洋維權方面,展開有效合作,共同協防南海和釣魚島的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