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認為,一旦中央不任命2017年普選產生的特首,不可以由第二高票的人補上,因為兩者得票可以相距很大,認為需要重選。至於候選人數目過往都是介乎兩至四人,可作參考,如果決定最多只可以有三個候選人,就要規定每名提名委員會的委員都要投足三票,認為這樣做較為公道。梁愛詩又認為,公民提名及政黨提名會形成新的權力機構,並不符合政治體制,亦削弱提名委員會的自主權,難以得到市民及立法會支持。她又說,特首必須愛國愛港,不能與中央對抗,在基本法條文可以體現,例如基本法第四十三條列明,特區政府要向中央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