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將「網吧」納入《遊戲機中心條例》發牌規管,發牌條件類似現時「網吧」自願遵守的《經營者守則》,需要符合消防和樓宇安全的要求,不可售賣或飲用含酒精飲品,並規定十六歲以下人士,不准在平日午夜至朝早八時,以及周末凌晨兩時至早上八時逗留。當局稍後會公布發牌申請指引,並會有一年半過渡期。至於裝有電子飛鏢機的持牌酒吧、食肆、會所等,為免雙重規管,當局建議豁免這類處所受《遊戲機中心條例》規管。旺角區議員許德亮支持設立發牌制度,認為可以杜絕小童通宵在網吧流連,規管網吧內的資訊及遊戲是否適合兒童,並可提升網吧消防及逃生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