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指未與商台接觸討論續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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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4-02-13 20:28 最後更新時間 2014-02-13 20:28
行政長官梁振英傍晚出席中聯辦新春酒會時表示,他從來沒有向任何人,在任何時間,提及有關李慧玲在商台的職位及職務等任何事情,重申特區政府及他本人,十分重視本港的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過去、今日及將來都一樣。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說,沒有向商台施壓,強調廣播機構享有編輯自主,政府尊重傳媒機構內部管理,包括人事調動,不會干預。通訊事務管理局發言人表示,根據商台的牌照規定,持牌機構須於牌照年期屆滿前,不少於二十四個月向通訊局提交續牌申請。商台的現有牌照年期,將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屆滿,如商台有意申請續牌,須於今年八月二十五日前,向通訊局提交申請,現時並未收到,雙方亦未有就續牌事宜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