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財政部由六月起,將電信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的試點範圍,將實行差異化稅率,基礎電信服務的稅率為11%,增值電信​​服務稅率為6%,為境外單位提供電信業服務則獲豁免。改革實施後,營業稅制中的郵電通信業​​稅目將相應停止執行。

財政部指,電信業是重要的生產性服務業,納入營改增試點有助進一步完善每個生產環節的稅收,增加下游企業的稅務豁免,讓更多企業享受改革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