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韶關一名女子,組織三十九人到家中,提供邪教組織資料,被韶關市中院裁定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三十九歲女子生於廣東南雄市,只有小學文化,無業。她在一零年加入內地指是邪教的全能神以來,經常組織信徒進行學習,到去年九月被補。公安機關在被捕女子家中搜出人員名單及一些有關全能神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