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環境衛生及食物安全小組主席黃碧雲在一個電台節目說,現時食物安全條例有漏洞,食安中心無法要求進口商或餐飲業,限時內提交進口食材的資料,加上違規罰款一萬元的罰則太輕,所以不少商戶拖延提交有關資料,令台灣地溝油事件,調查進展緩慢,她認為應修例,規定商戶廿四小時內,提交資料。她又建議當局發牌規管食油進口商,以及為回收廢食油設立追蹤機制。

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說,部分商戶可能未有妥善整理單據,要他們限時提交進口食材資料有困難。他估計本港約有二十間進口商,有進口台灣豬油,他認為由源頭監察較有效率。黃家和又指業界亦擔心,除了強冠外其他台灣進口食油亦可能有問題,希望食安中心加強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