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主席胡紅玉,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說,競委會期望六月底前向立法會提交競爭條例的啟動通知書,令競爭條例可以在十二月一日或之前生效,希望商界可以在生效前,調整既有做法,符合法例要求。胡紅玉說,雖然競爭法例未生效,但已接收到多宗投訴,涉及大約一百個關注點,並接獲超過三百宗查詢。

她表示,明白商界對改變文化可能會有疑惑,但認為競爭條例的原則不難以明白,就是建立公平市場,防止合謀、以本傷人、濫用市場權勢。胡紅玉又指,外地經驗顯示,在反競爭行為發生之下,貨品價格會增加一成,她希望競委會能夠盡快起步,減少扭曲市場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