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去年十月佔領期間,在旺角彌敦道向警員擲鐵馬,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擾亂公眾秩序罪名成立,裁判官將案押後到下月一日,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再判刑,被告獲准保釋候判。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因為這宗案件已失業,希望輕判。

廿七歲被告梁志恆否認控罪,指當時是另一名女子將鐵馬擲出馬路。裁判官指,被告與警員相距不遠,警員視線無受阻,光線亦充足,不認為警員會認錯人。裁判官又指,將鐵馬擲出馬路,是挑釁行為,其他人可能仿傚,後果可大可小,但考慮當時群眾情緒高漲,被告可能一時糊塗,會先考慮社會服務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