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明年二月二十八日舉行的立法會新界東補選,有議員指,今屆立法會會期到七月十三日,當選議員任期只有四個半月,指補選耗費大量人力物力,亦有議員關注選民地址出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陳岳鵬指,法例只規定若立法會新一屆會期開始前四個月有議席出缺,就毋須進行補選。

選舉事務處總選舉事務主任李柏康指,希望有充足時間準備補選,強調決定日期上已考慮農曆新年假期,以及四月舉行的文憑試,部分學校未必能提供場地。他又指,今次補選會要求投票日進行調查的機構簽訂法定聲明,在投票結束前不可作任何預測,否則會負上法律責任,但就指要給予社會一個充分空間討論選舉,因此仍容許選舉前所作的預測。前公民黨成員湯家驊早前辭去立法會議席,引發補選,提名期由明年一月五日至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