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批評政府未有善用禁毒基金,指基金在一零年獲注資三十億元,但此後四年,每年申請宗數由三百四十九宗,銳減至只有五十四宗,而去年核准撥款只有四千二百萬元,佔全年可用的資助金額百分之六。報告又指,負責監督管理的禁毒基金會需要作出檢討,質疑採用一層申報利益制度是否足夠,禁毒處亦應考慮為基金制訂方法,衡量服務表現,並向立法會匯報財務狀況和運作情況。
審計署又指出,吸毒隱蔽化,問題越趨嚴重,但今個學年只有兩成中學參加健康校園計劃,參與自願驗毒的學生比例亦下跌,禁毒處有需要搜集全面的吸毒資料,改善教育和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