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辦法律部長王振民,對有主張港獨政黨出現感到憂心及擔心,強調香港幾千年來歷朝歷代都是中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港獨言論不單違反基本法,亦違反本地法律,香港的刑事罪名條例下有叛逆罪及煽動罪,社團條例亦列明未經合法註冊而公開以政黨名義活動的團體是非法。他解釋,假如港獨言論只是幾位市民吃飯時談一談,可以說是市民的自由,但如果是大範圍宣講,希望令很多人想法一樣,就是煽動罪的含義。他又援引九九年終審法院對焚燒國旗的判決書,指言論自由並非無限制,任何國家如不限制自由,會走向極端。他強調,法律對所有人都一樣,不論目的是否高尚,呼籲港人堅守法治原則。
王振民說,基本法是用了四年零八個月廣泛徵詢香港各界意見才制定,反問香港是否一個民族,又假如要廢除基本法,是否要將九七年後所有依基本法成立的政府機構,都視為非法,如果這樣全香港七百多萬人都是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