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早前獲終審法院裁定上訴得直,撤銷他串同助手叢培崑,串謀代理人收受利益控罪,終審法院早上頒下訟費令,律政司需要支付陳志雲一方,自區域法院一一年首次審訊起,至終審法院聆訊的訟費,但終審法院不接納陳志雲一方提出,律政司要支付自拘捕一刻起的律師費。陳志雲在一零年被廉署拘捕,官司經歷超過七年後劃上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