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持「行街紙」的越南籍非法勞工,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十五個月。入境處上月中在西灣河一間食肆拘捕一名越南籍男子及一名越南籍女子,年齡分別為四十一歲及二十四歲。男子被捕時出示由入境處簽發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調查發現他是免遣返聲請人士,而被捕女子未能出示任何身份證明文件,調查發現她為非法入境者。兩人同時涉嫌使用及管有懷疑偽造香港身份證。

涉嫌聘用兩名非法勞工的僱主亦被拘捕,案件仍在調查中。入境處發言人重申,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三年及罰款三十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