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及成員羅冠聰,因一四年參與佔據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去年八月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名成立,分別被判處社會服務令及監禁緩刑。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向高等法院要求覆核刑期,改判各人即時監禁,案件早上開審。
律政司一方提出。原審裁判官判刑時,側重犯人個人情況,忽視案件本身的嚴重性。律政司同時指,從遊行集會衍生的罪行有增加趨勢,希望上訴庭就同類案件判刑提供指引。黃之鋒等三人到庭應訊,他在開審前表示,他和羅冠聰已完成社會服務令,顯示願意接納法律責任,他們亦會堅持進行公民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