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早前決定,就是否向四名被取消資格議員追討薪津,外聘資深大律師提供法律意見。羅冠聰、劉小麗、姚松炎及梁國雄認為,向他們追討薪津是荒謬,要求行管會公正處理。梁國雄指,被取消資格前,四人一直履行議員職務,法庭判主席梁君彥監誓無效,認為行管會應先追究梁君彥。他又指,追討薪津是政治壓迫,令四人破產,無法參加補選。姚松炎亦指,四人已履行議員職務,不存在追回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