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在本台節目表示,不能排除若果侮辱國歌的情況持續,人大常委會或會以十一月四日,已決定將《國歌法》透過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立法為由,認為可以在本港《國歌法》立法後,懲罰十一月四日以後的違法行為,而在人大的眼中,相關行為並非追溯。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說,國歌法已經成為香港的法律,在執行方面政府宣布了會以本地立法,亦不會在本地立法前執行條例,但不能排除若果一旦有大型違反《國歌法》的行為,特區政府或受外界壓力,而決定即時公布執行相關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