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在外國記者協會午宴致辭時說,本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處理的案件,由一二年的一萬七千七百多宗,增至去年的二萬多宗。對於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提出,要委任更多法官處理案件,烈顯倫質疑法庭是缺乏人力資源,抑或是法律被濫用。

烈顯倫又說,在《基本法》下,行政、立法及司法是構成本港政府的三條支柱,可以確保本港和平及穩定;若不能夠令三者同樣重要,會損害本港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