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在本台節目表示,人大常委會就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一地兩檢安排的決定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目的是要釋法,或者將基本法第十七條制度化,人大常委會對香港的本地立法有監督權。張達明說,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並沒有法律約束力,終審法院將來面對訴訟時,並非必須要跟從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一旦釋法或者制度化基本法第十七條,可以令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等同基本法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