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司朱經緯在佔領行動期間,用警棍毆打途人,上月中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名成立,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三個月監禁。
案件原定上星期判刑,辯方求情時提交四十封求情信,包括來自兩位退休警務處長。案情指時任警司的朱經緯,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處理佔領行動期間,在旺角彌敦道,以警棍襲擊事主鄭仲恆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