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九屆中央委員會建議將憲法中,有關國家主席及副國家主席任期不得超過兩屆的措辭刪除,並將黨總書記習近平思想,列入憲法。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家主席由全國人大會議主席團提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憲法》第六十二條選舉產生,任期五年,最多可連任一次。下月全國人大會議,政府及人大領導層將會換屆,預料國家主席習近平會順利當選連任,分析指,將國家主席任期不超過兩屆的表述刪除,是為習近平五年後第三度出任國家主席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