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上訴庭拒絕向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就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定罪,批出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但曾蔭權仍可以直接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曾蔭權早上未有到庭。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在庭上指出,曾蔭權獲批准缺席早上的聆訊,指法庭昨日收到有關的正式要求,並有瑪麗醫院的醫療報告支持。
曾蔭權去年2月在高等法院原訟庭,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被判入獄20個月。上訴庭上月接納他的刑期覆核申請,減刑至12個月,但駁回他的定罪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