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會在本月尾,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涉及的洗黑錢案判刑後,視乎迫切性再決定應否透過議事規則第91條,將《逃犯條例》修訂直接提上大會審議,過程中會考慮不同的因素,聆聽各方理據。他強調,任何一條具爭議的法案,都應該在法案委員會階段聆聽正反意見。
提出引用議事規則第91條的工聯會郭偉強表示,非常時期應該使用非常手段,如果法案委員會月尾仍然未選出正副主席,不能任由條例草案「半天吊」。商界則表明反對,自由黨黨魁鍾國斌表示,不能因為個別個案而破壞立法會規矩,否則議會監察政府的功能將大打折扣,是議員失職。